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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防监控项目招投标探讨

2012-08-09 09:49:27 来源:CPS中安网 作者:刘燕平 责任编辑: luocaocps 收藏本文
2012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对地铁安防监控工程招投标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地铁安防监控工程招投标都有哪些特点,招投标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地铁通信设备安装招标投标报价得分常采用单向扣分法,高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扣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满分,这种方法优点不会出现低报价得分少于高报价得分不合理现象,体现价格竞争市场规则。


  投标报价标≤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当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按照下述公式打分:


  其中:


  P1  为评标基准价


  P 为投标人价格得分


  Pn 为投标人得投标报价


  《条例》规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得分相同报价低优先,如报价仍然相同,则技术标得分高优先。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程序和内容


  (1)清标


  (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商务评审


  (4)投标文件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报价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结束语


  《条例》实施对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投标、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明确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不能以业绩加分或中标条件,不能指定品牌,招投标制度完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市场竞争原则,维护招投标各方合法利益,使得投标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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