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处警和处警服务模式建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相关企业进入报警运营服务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若要使更多的安防企业进入该行业并能够生存,则处警运营服务是阻碍这个行业大发展的最大瓶颈。 当报警中心接到警情时,出警(处警)指令发给谁,由谁来出警,绝大部分地区都是由派出所民警来出警,即由公安部门来出警,并且是“有警必出,有警必处”。 条例出台后,现有保安公司和公安部门脱钩,处警之事必须由保安公司自己来承担,按照条例规定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 所以新成立的保安公司的报警运营服务如何协调好与公安部门在出警问题上的关系,必须要有相适应的措施保障。 离开由派出所出警的模式,8分钟到现场等在大的区域范围内就很难做到。 例如上海只能在中心城区内实施,在大范围内则人力 、财力、物力上花费巨大,不适宜市场商业化运作。 所以必须整合有资质的各种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的保安网点,以及各地区联防队网点,进行合作,考核并配置处警装备。确定各方面的利益,明确处警(预处警)的收费标准,把报警运营服务和处警服务结合起来进行统筹,再制定相关的保安服务行业标准,并和保险等理赔机制相结合,或者成立相应的处警运营服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 而不至于每家报警运营服务公司都成立处警队伍,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有时根本不能实施有效处警,对广大的用户来说是不负责任,也影响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
六、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目前的报警运营服务规模都比较小,就拿上海来说,上海保安服务公司经营着全国最大的区域报警网络,用户数约有4.6万余个,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报警联网大中心,这些用户分布在全市近30个小中心中,中心各自独立运行,各区县保安公司及专业保安公司各自接警,资源和人力重复浪费,单单各分接警中心的管理人员就要240多人。 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后,再不进行整合,很容易被分化并购。 并且从中心成立至今只有电话语言(PSTN)接警的单一服务模式,缺少多元化的报警服务,收费标准也较单一,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 今后报警运营服务商之间会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竞争的同时会发生优胜劣汰和实力上的并购,会产生在全国范围内的大报警运营服务商。 部分报警中心会升级至跨地区跨省市的大报警运营中心,并进行规模化运作。 象现在电信行业一样会产生大集团报警运营服务商。
另外,电信行业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抢占报警运营服务市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现在的区域报警服务市场或有可能被电信占领或并购,因为电信的运营成本最低。 其他报警运营服务商只能在夹缝中求得生存,或发展自己的特色报警运营服务。
七、新一代报警运营设备
报警运营服务商必须能提供各种服务,简单的电话报警服务已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必须提供无线、短信、智能图像分析处理、各种报警联动、视频图像复核,对讲喊话等技术手段,实行套餐式、菜单式服务,供用户选择。 这就需要设计生产新的设备来适应各种需求。 包括小区五大系统中的家防系统必须与区域报警系统兼容。(现有的设备绝大部分将不合符使用标准和要求,阻碍报警运营服务向跨区域化发展)。要实行以上目标,必须要有新的国家标准,好在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委员会(SAC/TC100)已经公布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列标准》,共18项标准中的14个标准,必须加快另外4个标准的公布和实施,这将给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不能简单地讲中国报警服务业的春天即将来临,而仅是坚冰已经打破。 保安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必须经过一场暴风雨般的洗礼,我们期待着春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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