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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心城区300余台公交车装上监控

2013-05-20 11:53:59 来源:岳阳日报 责任编辑: liuzhenzhen 收藏本文

   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在乘坐公交车时,遭遇两名年轻人盗窃并受到恐吓推搡。事后,王女士前往市公交总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却无果。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目前分5批在中心城区300多辆公交车上安装了监控设备,但大都在调试阶段,预计到6月份才能稳定运行。

 

  5月13日,市民王女士乘坐36路车时,手提包被2名车上的年轻人实施盗窃,王女士发现后及时警告,盗窃未能得手。车行至南湖大道交行站时,王女士被这2名年轻人推搡下车,在众人围观下,2人随即登上了20路公交车。

 

  觉得受了委屈的王女士紧跟这2名年轻人也上了20路车,“20路车上不是有监控录像吗,我就是要看看这2人为什么这么猖狂?”

 

  发现被王女士尾随,2名行窃未遂的年轻人在土桥站赶紧下了车。事后,王女士前往市公交总公司想调取当时的录像,但得到该公司保卫科相关工作人员的答复是,“车上没有录像,调不到”。

 

  为什么车上安装了监控设备却调看不到录像?市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考量,公司分5批次陆续在52路、4路、7路等300多辆公交车上安装监控设备,与部分车辆已安装的中门监视器仅具有及时监控作用不同,新安装的监控设备对监控到的过程具有存储功能,如有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调取所监控到的录像资料。但是由于监控设备受湿度、高温、震动等外在因素影响,目前已安装的监控设备还处在调试阶段,并不能发挥作用,“估计投入正常使用要到6月份前后”。

 

  上述负责人说,因为上述原因,公交总公司不能向王女士提供监控录像。并且,由于监控录像资料涉及面较广,对监控设备的管理,公交公司也是指定专人负责,今后如果有涉及类似公交车上扒窃事件监控录像资料的调取,当事人也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取证。对个人调取监控资料的要求,公交公司不会接洽。

 

  在车内安装有存储功能的监控设备,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有律师表示,监控若装在公共区域,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同时,只要监控内容不用于商业利益或者恶意的传播,也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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