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近日发布2012年公共财政政策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共筹集资金约110亿元,其中投入财政性资金80.6亿元,建设性资金30亿元,实施70项公共财政政策,集中办好103件实事。
开办养老机构可获补助
在社会保障方面,今年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城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80元,城市低保补助水平由225元/人·月提高到245元/人·月,四县及桑海开发区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人,低保补助水平由20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升到105元/人·月。
此外,对养老机构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市与县按4∶6比例负担。对按规定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本级一次性给予每个站点2万元建设补贴,县区按每个站点一次性3万建设补贴。市财政新增安排550万元,县(区)新增安排630万元。
符合条件村医可领补贴
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南昌市提出,对60岁以上、从医满20周年的村医每月发放养老生活补贴65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对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民办高校)全部参加属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今年,市财政新增安排17000万元设立公交及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投入逾5000万元实施天网工程
在公共安全方面,南昌市继续实施天网工程,市财政安排资金达2488万元,县(区)财政达2830万元。力求治安防控、城市管理网络实现三个覆盖,即:覆盖所有乡镇、街道,覆盖所有交通要道、治安卡口、重要目标、公共聚集场所、宾馆、学校、医院以及治安复杂场所,覆盖所有企事业单位。中心城区和重点部位监控点无缝对接,实现无盲区、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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