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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死角 福建公安执法实现全程视频监控

2012-04-17 08:28:13 来源:新民网 责任编辑: luocaocps 收藏本文
4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办案中心的一间讯问室内,一起案件正在审讯中,同时可以看见审讯过程的不只办案民警,还包括厦门市公安局及福建省公安厅――借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审讯全程没有秘密。

       4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办案中心的一间讯问室内,一起案件正在审讯中,同时可以看见审讯过程的不只办案民警,还包括厦门市公安局及福建省公安厅――借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审讯全程没有秘密。


  如今,从执法记录仪到视频监控再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福建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过程被全程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借此上到一个新台阶。


  案件一律同步录音录像


  “提示:您已进入声像监控区域”,一进入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镇海派出所办案区,就可以看到这样一块牌子。


  这里摄像头林立。人身检查室、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物证室等办案场所都安装有摄像头,甚至连走廊也不例外。


  “只要有人在办案区域活动,就会被摄像头记录下来。”镇海派出所所长蔡远雪介绍。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发文要求,结合对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在讯问室加装录音录像设备,全面推行侦查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


  公安机关把这项制度融入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随着福建全省公安系统逐渐推开的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像镇海派出所这样的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已经在全省铺开。


  将于明年实施的新刑诉法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接受《法制日报》采访的福建公安机关多位民警表示,福建“超前于新刑诉法”,要求所有案件都要同步录音录像。


  以厦门湖里公安分局办案中心为例,讯问室内装有两个摄像头,其一为室内全景拍摄,另一为犯罪嫌疑人特写镜头,全程24小时监控摄录。办案民警的桌旁有一个显示屏,可以同步显示摄录视频,在讯问结束后,还要刻盘保存。


  为了方便民警操作,湖里分局在鼠标垫上印有刻盘操作方法,保证民警操作的正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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