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拟于4月启动电梯远程监控系统试点工作,首批将为3000部电梯免费安装监控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实施的《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据了解,《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政府监管职责、安全责任主体、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监察以及违法行为处罚等五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全文共39条,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每部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对于既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又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由街道 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居民委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管理电梯安全运行。
《办法》中明确质监部门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对安全生产、建设交通等部门在涉及电梯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予以明确。在安全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方面,《办法》将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为电梯使用单位,即电梯所有权人以及受其委托行使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
针对目前天津市居民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该《办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做好电梯日常运行服务,对于既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又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居民委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进行管理。
为贯彻落实该《办法》,天津市将从4月份开始,陆续为3000部电梯免费安装监控系统,开展电梯远程监控系统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最终实现对该市近4万台电梯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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