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0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2亿辆,其中新增汽车销量1800多万辆。而在汽车产销量大幅增长的同时,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加。据我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可直接计算的财产损失和保险理赔至少超过100亿元,汽车安全问题已经日益凸显。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贺强建议,加快推进汽车安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第一,建议国家成立“发展汽车安全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建议研究制定以新车评价规程(NCAP)为主要内容的我国汽车安全评价标准体系, 客观划分安全等级,规范汽车评价行为。第三,建议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将汽车安全产业列入“十二五”相关专项规划。第四,建议由国家科技部负责将汽车安全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计划。第五,建议中国保监会对通过NCAP评价取得相应汽车安全星级的汽车给予差别化的交强保险待遇,鼓励广大汽车消费者认可并自主选择使用安全星级较高的汽车。第六,建议公安部在汽车年检环节增加对汽车安全相关评价标准的查验工作。第七,建议交通运输部重点在中长途客运汽车、长途货运汽车、危险品运输汽车、公务用车等特殊领域逐步强制推广应用汽车安全新产品,并加强对汽车安全状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在推进科技研发的同时,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认为应继续细化“危险驾驶罪”,并提出闯红灯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之提案。他表示,很高兴日前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出现了“危险驾驶罪”,但不足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这两类界定过于狭窄。因此,应该把闯红灯、吸毒后驾车等几种情形一并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让闯红灯的人也面临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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