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警方获悉,黄某和邵某分别在来宾市内出现。警方立即派人设伏。当天下午1时,当黄某回到河西开放路的出租屋时,被民警当场擒获。下午5时,邵某在古三村的出租屋内落网。不久,另两名嫌疑人黄某某和江某分别落网。
但黄某、邵某非常狡猾,否认牵涉此案。专案组民警并没有灰心,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审讯。19日上午,这两人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
据黄某交代,他在柳来路开了一家“西域骆驼”牌鞋店,店内装有POS机和转账电话。为便于作案,他专门从外地购买一个磁条读卡器,安装在收银桌下面。平时除了做生意之外,他还通过刷卡帮人从事非法套现活动,从中牟取高额回报。每当有人到店内刷卡购物时,黄某与邵某通过事先安装在店里的监控摄像头,偷窥到顾客的银行卡密码,然后趁人不备,用空白的银行卡在事先安装的磁条读卡器上复制对方的卡号信息。
同时,两人还趁顾客到店内借用POS机非法套现时,悄悄记下对方的银行卡密码。顾客离开后,他们再对顾客的银行卡进行复制,然后持卡到自动取款机查询卡内存款余额。
警方提醒保护好银行卡
据警方介绍,黄某、邵某等人作案时“胃口”很大。如果顾客卡内的钱不足一万元,他们往往不屑一顾地放弃。当卡内现金超过1万元时,他们就到自动取款机上将里面的钱取出来。
自2010年4月以来,黄某、邵某两人时分时合,先后在来宾市区作案6起,然后到柳州市柳石路、三中路、飞鹅路和来宾市区盘古大道、滨江园、河西圆盘等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共得赃款人民币38万多元。
1月19日下午,黄某、邵某两人戴着手铐,带民警到来宾市内他们曾经作案过的银行网点逐一指认。目前,他们因涉嫌银行卡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黄某某和江某另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特别提醒:顾客到银行或商场刷卡时,千万要保护好卡内密码,刷卡时最好养成用手盖住密码的习惯。同时,不要随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信息,以防被人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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