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招标投标中心交通信号灯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0-08-31 09:54:11
作者:ZHOU
责任编辑: zhouzyc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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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简介:
第一包 交通信号灯系统 2 套
第二包 电子警察系统 2 套
(一)项目编号:GXZBTBZX20102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及简介:
第一包 交通信号灯系统 2 套
第二包 电子警察系统 2 套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确保此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开标时必须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报名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理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所投产品能满足用户单位要求,并能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
3、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两个包者注册资金不得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2010年 9月17 日(星期 ) 上午9:00(北京时间)在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六楼)递交投标文件,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投标,可以投其中的一个包,也可以两个包都投(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对每个包中的所有设备或货物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对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投标,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视为废标。报价的总额不得超过招标单位的最高限价 (第一包40万元人民币,第二包45万元人民币)。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七)购买招标文件 :2010年 8月30 日 9 月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在赣县招标投标中心购买(4楼),标书每包(每份)售价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八) 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等,项目完工并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30%;剩下10%的合同价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九)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每包)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之前(9月14日17:00时)交到指定银行账户(户名:赣县招标投标中心,账号:1510229029000033096 ,开户行:工商银行赣县支行),并把进帐单交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四楼)经办人手中。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5天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项目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投标人,应于2010年 9月1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传真电话0797-4439129)或送达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 9月11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若招标人需补充招标相关事宜,则仍在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留意该网站。
(十二) 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四楼)
联系电话:0797—4439129
曾科长:13576714999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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