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视频监控和由其衍生出来的智能视频监控,都是纸老虎,看起来狠, 其实没牙齿。视频监控只能记录全景资料,为警方和银行提供有效资料;而智能视频监控更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因为实现起来基本办不到,比如需要高清摄像头,要不受天气、环境和人为因素干扰,智能分析软件能够精确计算等,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实际生活根本不能满足。”清华大学教授许明辉指出当前视频监控的不足之处。
其实,视频监控的最大缺点在于完全依赖视频画面,缺少辅助手段,单纯地消极防守,因此要化被动防御为主动出击,就应该建立以传感器为核心,视频监控为后盾的全方位立体式安防体系,多点出击,确保安全效果。
举个最典型的应用,针对加装盗码器已经成为最普及危害最大的ATM机作案手法,即可采用传感器为核心的反盗码装置,利用激光测距原理,精确地测算插卡口厚度和形状,一旦有人非法加装读卡器,必然改变厚度或形状,反盗码系统则立即发出报警信号,通知警方捉拿嫌犯。而且配上物联网模块,即可实现对多个营业网点插卡口的远程监控,主动上报情况。目前在江苏、安徽、内蒙等地投入使用,制止300多起盗卡案件发生,抓获100多名不法分子。
要根本遏制案件高发 专家:银行引入问责制
有上海某银行系统的有关人士委屈地说,由于市面上的监控产品很多,银行不能分清好坏。很多安防厂商夸大宣传视频监控的功能,吹得天花乱坠,无所不能,甚至说智能视频监控几乎能“包打天下”,购买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根本不管用,还是隔三差五地发生盗卡案件,储户打上门来讨说法。
然而,有专家对此提出批评,银行这样的说法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表示,目前在储户转告银行的案件中,由于根据合同法,银行必须提供安全的取款环境,有人在柜员机安装盗码器显然是银行的监控存在疏忽。但在实际官司中银行会扯皮,推说是储户是否在其它地方泄密也未可知,因此取证有时很难。由于银行是强势群体,要狠刹ATM案件高发速度,必须建立银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银行的监管力度,一旦哪个营业网点的发生盗卡案件,就对该网点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赞同此观点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也认为,对那些夸大宣传的安防设备厂商也要拉到问责体系中,不要让厂商卖出产品就拍拍屁股走人,而要让监控设备供应商和银行签订质量保障协议。一旦监控设备“打盹”,让不法分子钻空作案,就得由监控设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唯有如此,不但调动银行的积极性,也促使监控厂家集中精力钻研技术,开发新产品,而不是绞尽脑汁忽悠客户,这样将形成储户、银行和监控厂商共同防范的体系,减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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