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好端端的监控器,却不能录像和调用过往信息,一套设备险些成了摆设!4月11日,在荆州读书的大学生鲁鹏致电本报,称自己在宜昌城区一大型场所求助,与同行的民警遭遇了如此怪事。他表示,作为公共场所安全监控设备,处于半停顿状态,如此的安防措施令人担忧。
技术人员在东山大道上维修探头。
多个监控器竟无法调用录像
今年21岁的鲁鹏系夷陵区人,现在长江大学读二年级。他告诉记者,今年3月28日,因家中妹妹独自外出,家人十分担心,遂前往宜昌市公安局水陆公交分局报警。
根据相关线索,鲁鹏的妹妹极可能于当天被人带离宜昌。水陆公交分局民警与鲁鹏一起前往一出城必经的公共场所,要求该场所工作人员调用当天的监控录像。然而,该场所安保人员表示,场内的监控摄像头虽然在运转,但因系统损坏多日,无法调用过往的监控录像。鲁鹏一行只好再换他法去寻找妹妹。事后,他告诉记者,真担心城区其他地方的监控器也是“睁眼瞎”。
4月12日,记者特意与该场所一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场所内监控设施确实出现了问题,所有的监控摄像头虽然在运转,安保人员仍可通过摄像头对场所多个区域进行监督,但却暂时无法进行录像和资料调配。经过初步检测,判断为系统硬盘故障。目前,整个监控设施正处于调试期间,恢复运行尚需时日。
与鲁鹏的遭遇如出一辙,今年1月,城区一客栈凌晨发生抢劫事件,当事客栈也因监控器未正常运转,无法及时向警方提供犯罪分子资料。次日,当记者前往现场采访时,监控仍旧没有恢复正常。
监控设备管理难跟安装步伐
据相关部门披露,截至2008年9月,宜昌已投资4.4亿元安装了19984个摄像头,对城市实行全天候监控,已建成一级治安防控视频监控中心1个,二级监控中心13个,三级监控中心18个;建成投入使用的报警系统1722台,红外报警、电子巡更等其他辅助技防设备有11794台。
与此同时,宜昌市专门出台文件,要求新建道路、小区都要建设视频监控点,将使宜昌市的治安防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宜昌市公安局安排专人负责重要单位、场所的安全监控设施安装落实。
随着这些技防措施的不断完善,城市犯罪率明显下降,同时对犯罪分子也起到极大的威慑。然而,监控设施的后期保养与维护,却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重点单位、窗口行业,对安装监控器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各区公安分局都曾下发过建议安装相关设备的文件,辖区派出所民警也经常对相关单位做工作,指导安装工作。毕竟,监控网络的建设,对这些单位本身也是有好处的!但全市100多家重点单位,不可能有人天天去检查他们的监控器的运转,或者去监督他们的监控器是否打开!主要靠单位安保部门的自律!”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全市尚未对已建成的监控器运行有明确的、规定性的监督条款,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对这些单位的监控设备运行的监督自然慢了半拍,管理的软件跟不上安装的硬件。
 
技防设施防范犯罪效率高
宜昌市公安局不断推进城市安全监控网络的建设。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监控设备的不断完善,覆盖区域的逐渐扩大,一些不法分子在“天眼”之下,即使犯罪也逃脱不了法网。
2009年4月,城区平湖公安分局辖区发生命案,借助事发地点附近一单位监控摄像,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特征,并在短期内将命案告破。
2009年8月,城区一大专院校图书室,学生电脑遭窃,监控器精确的记录下了犯罪分子特征。两日后,该案告破。
……
“监控设备属于技术防范犯罪的范畴,是人防的有效补充。监控器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大,机关单位和居民小区安装监控设备,不仅能24小时对治安环境进行监控。同时,因为有录像资料,即使发生犯罪,监控录像也能帮助公安机关加快破案时间,保障市民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市公安局长期从事内保工作的警官杜培勇告诉记者。
2007年岁末,宜昌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平安小区行”活动,杜培勇也是其中一员,活动中一个重点就是居民小区的监控和防盗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此次活动中,发现摄像头无法正常运转、红外线防盗设备关闭等问题,均进行了现场督导,要求整改。
或用重典让“天眼”织成“天网”
杜培勇介绍,从事安防工程的公司进行严格备案制度,目前宜昌有70多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安防设备安装。治安支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备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宜昌宏宇公司自2002年开始从事安防设备安装。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主动要求安装监控防盗设备的单位越来越多,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其实,相关设备的维护费用很低,安装公司一般在一年内都是免费对设备进行更换、维护。即使过了一年,出现摄像头无法使用,硬盘无法录入等问题,只要客户打个电话,公司都会马上派人解决!”宏宇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安防设备的安装维护相对简单,关键是使用者要及时与安装公司联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安防行业内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单位即使发现监控设备运转出现问题,往往因为怕麻烦,也懒得处理。有时候,甚至是安装公司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问题,请求对方进行维护。他表示,“确实需要有关部门制定严格的规定及监督机制,才能让这些‘天眼’发挥最大的效力,变成预防犯罪的‘天网’”。
监控设施需发挥应有效果
监控设施的安装如果仅停留在表面,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将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尽早出台监控运转监督相关规定,急不可待。
今年4月8日凌晨,一辆大货车将东山隧道顶部一重达1.5吨的通风机挂掉后逃逸。东山隧道于当天下午紧急封闭4小时,进行抢修。隧道管理处联手交警部门,全城追查肇事车。
安装在隧道内的摄像头显示:凌晨0时45分,这辆绿色货车进入隧道,其车厢满载货物,用一块油布包扎着。在经过通风机位置时,因货车所载货物太高,挂到了隧道顶部,一个通风机当场被挂掉,落在车厢上,然后才砸在地上。摄像资料为相关部门提供了追逃的重要证据。
与之相反,今年2月8日凌晨6时许,两男子冒充住客,对宜昌城区一旅馆实施抢劫。女收银员因拒绝为出逃的劫匪开门,被对方持刀刺伤颈部。事后,民警调查发现,原本要求旅馆在收银大厅安装的监控设备,在事发时未正常运转,无法提供相关犯罪嫌疑人特征。
监控作为技防的范畴,也需要人防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最大效益。2009年4月,城区一超市保险柜遭窃,虽然监控器“发现”窃贼身影,但两名值班人员却在呼呼大睡,结果超市损失20多万元金饰。警方向该超市开出2万元“安全”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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