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颁布实施两年多来,海南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维权、执法、服务”的海警职能作用,在南中国海上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
强身练兵
2007年12月24日晚11时,“琼临高05008号”渔船在北部湾作业时,渔民曾某在收网作业时不小心刺到渔民黎某的手臂。25日下午,怀恨在心的黎某提起铁锤狠狠砸中曾某的左后脑,并将其推落海中。海警二支队接到报警后,成功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的办理,黎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这是规定实施以来,海警二支队成功办理的首起海上刑事案件,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官兵们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法院介入,加强重点指导和帮扶,共同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上级领导对该支队依法准确、优质高效办结该案给予充分肯定。
规定颁布施行后,海警二支队通过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跟班学习,旁听庭审,采取模拟制作法律文书、角色互换、交叉讯问、现场点评等方式模拟办案场景,提高了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该支队先后投资40多万元规范了接警室、讯问室、询问调解室、技术器材室、档案资料室、物证室等6个办案功能室,并完善了应用系统建设,购置了视频监控系统,指纹采集仪,现场勘查箱、多波段光源等10种先进技术器材,有效地加强了办案监控、取证和安全防范,使官兵执法实现了由游击执法向规范执法的根本性转变。
重拳出击
海警部队被赋予海上执法的主体地位后,海警二支队迅速转移海上执法工作方向,充分运用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改进海上执勤巡逻方式,增加巡逻次数和密度,加强治安排查,开展治安整治等措施,不断增强辖区治安管控能力,营造和谐发展的执法局面。
2008年4月22日,“琼临高14046号”渔船船长到海警二支队报警称,十几天前他在北部湾537渔区作业时,24张三层流刺渔网相继被盗。为保护渔民财产安全,在充分了解核实案件情况后,支队迅速成立了“4·22”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克服报案迟延、海上取证无法进行等各种困难,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努力和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桂某,顺利侦破了《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实施以后全国边防海警部队首起海上盗窃渔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渔船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12月19日,海警二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将涉嫌走私的“风发168号”船截获,抓获涉嫌走私人员10名,当场查获该船所装载的37个集装箱内的走私货物,有进口高级轿车5辆,各类树脂、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等一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真情走访
海警二支队努力探索新的执法模式,在海上执法中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情,并积极开展案件走访、回访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8年7月,支队侦破了“7·1”非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的28名涉案人员多为海南琼海市渔民,在当地形成一定社会反响。因受传统作业习惯影响,琼海当地渔船民普遍认为猎捕海龟是其传统作业,怎么一下子又犯法了?这是该支队海上执法工作遇到的极为棘手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该支队针对海警履行海上执法职责后,在办理部分案件中部分群众出现不太理解的情况,广泛开展对重大海上刑事案件进行案件回访,走访涉案犯罪嫌疑人家属,讲清法律法规,开展宣传警示教育。
据悉,两年来,海警二支队先后侦破海上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人,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和定罪率均达到100%,支队被公安部边防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查获特大集装箱货轮走私案1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查处海上治安行政案件12起,调解海上渔业纠纷6起。由于海上执法成效明显,2009年与2008年同期相比所辖海域发案率下降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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