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式移动“电子警察”
据悉,2010年烟台高速将增加10个固定监控点,结合车载式“移动电子警察”,将交通违法行为一“网”打尽。
“你在同三高速公路19公里处超速行驶,那里限速110公里。”一位受到处罚的外地驾驶员纳闷了,自己超速,远在收费站的交警是怎么知道的。这是发生在同三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一幕。据了解,为有效惩处交通违法行为,2003年5月份烟台交警部门启用了车载式“移动电子警察”,在高速路上蹲“点”监控。2010年,烟台境内的五条高速路将再增加10个“固定监控点”,集治安卡口、测速、牌照识别、流量监控于一体,建成全市高速路交通统一管理的平台,使烟台境内的427公里的高速路监控形成一条“线”。
据悉,增设的“固定监控点”可以24小时清楚识别前排驾乘人员的影像信息,包括有没有系安全带;可以对交通违法车辆实施精度测量和自动抓拍;及时自动搜索车辆信息,对盗抢、肇事等违法车辆的车牌号进行自动报警;对高速路的车流量进行监控,抓拍每辆车,自动统计数量。
据烟台交警高速大队大队长刘志刚介绍,移动电子警察与固定监控点配合监控,“点”与“线”结合,可以达到科技强警的目的,将高速路上交通违法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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