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驾车撞伤人后,不但不停车报警,抢救伤者,而是逃跑躲藏,并不时返回现场打探警方侦查情况。十几天没听见风声,他以为交警不再侦查此案,于是,便大胆驾车继续在肇事现场附近跑起了业务。不料,刚一上路就被秘密侦查的虎门交警抓获了。
警方视频监控辖区路段
11月30日19时20分左右,虎门交警大队接报称,在虎门白沙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跑。接报后,虎门交警赶赴现场勘查。在现场,伤者已被送住医院接,公路上残留着玻璃碎片。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走访周围群众,寻找目击证人。据一大货车司机讲,肇事的小货车司机当时不但没停车,反而趁着夜色迅速驾车逃跑,于是他驾车追赶肇事车辆,小货车发现有人追,迅速拐进巷子跑得无影无踪。在追赶过程中,他看见肇事车辆系一辆悬挂粤SJ061车牌蓝色车身、白色车头的小四轮。
获悉以上重要线索后,警方以为凭着车辆登记资料就可以很快查到肇事司机,可结果却令人失望。车主的登记资料是一家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而快递公司并没有这辆车,究竟车主是怎样获取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去登记的,该公司也不清楚,更无法查证。
警方一边通过报社、电台播发寻肇事车辆启示,一边对辖区及厚街一带的汽修厂进行走访。在走访中,一汽修厂老板反映,11月30日晚上有一辆该号牌的小货车在他们厂里更换过挡风玻璃。获此线索后,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肇事者很有可能还在虎门一带工作。于是一方面派人每天通过视频监控对辖区主要路段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派出人到事发周边村落进行秘密侦查。12月21日,当肇事者何某驾驶肇事车在白沙路段出现时,被巡逻布控的虎门交警大队民警抓获。
对何某罚款1500元 行政拘留15日
据现年24岁的何某交待,他于11月30日19时20分左右驾驶粤SJH061轻型厢式货车,由渡轮线往白沙方向行驶,在途经虎门镇白沙中心南路路段时,对向有一辆开着高灯的货车行驶过来,影响了他的视线,这时当他看见车前方有一名行人时,马上打方向盘避让。可因距离太近,已避让不及,碰撞到了行人,挡风玻璃也撞坏了。事故发生后他非常害怕,没有停车报警,而是驾车迅速逃跑。
肇事当晚,他就将车开到虎门龙眼的一个小修理厂,换了把挡风玻璃。在出事的第二天他返回肇事现场打听情况,后又多次到出事现场及附近打探。听周围的群众讲,被撞人只是受了一点伤,交警也没怎么查,他便以为风声已过,交警也不会再追查了。12月21日,他像往常一样,驾驶肇事车继续跑起了业务。
目前,虎门交警大队依法对何某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由于何某肇事逃跑,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因此何某还将承担所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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