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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白天抢金店 监控录像摄下全过程

2009-12-21 10:07:06 来源:新民网 作者:josem 责任编辑: cps911 收藏本文


  金店员工


  警方难道不想破案了?


  珠宝金行的蒋老板告诉记者,抢走的金项链是店里最大的一条金项链,重65.69克,“市价超过两万块”。


  珠宝金行女职员表示,“整个过程只有一分多钟,肯定是精心策划的,要不然,怎么安排了车子接送,而且专门乘店里只有女人的时候来抢。”


  珠宝金行的职员透露说,店里的监控录像很完整,连脸都看得非常清楚,“我们随后就报警了。过了十多分钟,警察赶过来了,他们提取了指纹,找我们做了一个笔录。”


  可是让员工们想不明白的是,案发后一整天,那份至关重要的监控录像视频,警方一直没有来拷贝走,“难道他们不想破案了?”


  处警刑警


  双休日人手不齐


  记者了解到,金店遭抢后,处警的是肥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店埠中队。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刑警店埠中队,值班民警说,“当日处警的刑警今天在休息。”


  下午5时许,记者拨打了当日处警的一位刑警的电话,这位刑警告诉记者,周日他在休息,“我们准备周一上班时再处理这个案子。”


  这位刑警表示,他们当天提取了指纹,由于事情是周六发生的,局里好多人不上班,一些破案程序无法同步开展,所以“我们准备周一处理这起案子。”


  坊间争议


  警察周末就不抓坏人?


  “警察怎么能这样办案呢?”听闻此事的市民纷纷表示不解,“人家都丢了两万多元的金项链,警察只是来到现场看了一下,周末警察就不抓坏人了?”


  市民张女士很不理解警方的做法,“监控录像都有了,警方不及时处理,到时候抢金项链的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及时破案是警察的法定职责,”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的郭爱律师表示,这是一起涉嫌抢夺罪的刑事案件,涉及金额也比较大,不同于一般的治安案件。警方在接到报警后,应该立即调取录像资料、锁定犯罪嫌疑人,同时设卡排查拦截,而不是等到“工作日”再进行处理。


  “对于这类突发性很强的刑事案件,警方调查得越早,破案的可能性就越大,越拖延就越不利于破案,”郭爱律师表示,“警方拖延办案的行为可以视作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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