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油挺有“技术含量”
据介绍,某公司油库区安装有严密的电子监控设施。即如此,沈某等人何以能内外勾结盗窃油品且屡屡得手呢?12月8日,记者在警方提审间歇,采访了本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张某。
张某29岁,振安区某镇村民。2008年初被某公司招为临时工,专事卸油工作——油车开进油库区后,他们负责将油管接入油罐,看守着油槽车里的油抽注进油库储油罐内。
卸油的临时工4人一班,一个班上一天一宿,盗油时他们均选择在夜班行事。把张某领上“道”的,是他的工友夏某。为了打消张某的畏惧心理,夏某告诉他“都安排好了,绝对不会出事的”。张某参与盗油3次,第一次分得9000元赃款,后两次共得赃款14000元,是孙某给他的。
从张某的讲述还原出的盗油过程让人感觉,即便是内外勾结,盗油也并不简单:
往公司运送油品的油哪天、几时进库,按照工作程序,张某等卸油工人是不知晓的。但张某说,他们中有人对此信息掌握得很准确。
掌握了公司运油车进库时间,还需与鞍山方面联系,这些情况张某说他“不知情”。但鞍山的油罐汽车开到公司油库墙外,40多米长的盗油管抛进油库,有人接上油管盗油,他只“负责”替接管盗油的工友干活。如果真像张某所说,他得到的2万多元赃款不过是“封口费”而已,内联外络的操控者所获赃款,当不是个小数目。
盗油是在运油的槽车开进库区后,沈某、孙某、张某等人一边往公司的储油罐卸油,一边把墙外甩进来的油管接到油车的另一侧,库区外的油罐汽车开泵抽油、盗油。一般一个小时左右,库区外盗油车即可装满。张某向警方供述,油库区内虽然有电子监控设施,但他们中有人知道监控的盲区和死角,鞍山来的盗油汽车每次都停靠在墙外的监控死角处。
责任意识松懈不得
内外勾结的特大盗油案告破,值得庆幸。然而,这起作案时间跨度一年多的案件,确有值得检讨和反思之处。
了解上述盗油过程,如将库区监控设施、油槽火车进库时间、联络鞍山方面和40多米长的盗油管抛进油库及盗油需1个小时等条件联系起来分析,盗油并非轻而易举。“不太可能”发生的发生了,一方面反映出盗油团伙的胆大妄为,同时也折射出被盗单位及人员责任意识的缺失。
被盗单位虽然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但电子监控存在的监控死角,却被“内鬼”掌握、利用。这也说明,高科技监控手段和设备还不能完全代替人的作用。退一步说,即便监控设备没有死角和盲区,如安全保卫人员责任意识松懈,也有可能被不法人员钻空子。这一点,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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