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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警察”再提被质疑 公安城管或共享电子眼

2009-12-11 10:12:55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作者:lan 责任编辑: xiaolan 收藏本文

  “建立城管警察有什么法律依据呢?”10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在调研市城管局时,对于城管局计划在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中设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队伍一事提出质疑。


  公安城管“电子眼”年底或共享


  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在报告中提到,城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将增加城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逐步构建市局、分局、中队三级视频监控指挥系统。


  对此,市人大代表容小梨表示,广州市的街道和路面上有各式各样的监控探头,城管部门能否进行资源共享。城管部门回应,公安部门称治安监控信息是保密的。容小梨对此提出质疑,“马路上的情况怎么会是保密的呢?”她说,如果再做一套系统,基层是承担不起的。


  李廷贵介绍,城管部门因受办公场所限制,信息化建设受到影响。目前正与公安部门协商当中,以实现资源共享,预计年底就可全面实现与治安视频监控的资源共享。


  人大代表陈小清表示,广州正在建设信息化条例,条例中要求将各个部门相互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重复建设是浪费。”陈小清说,该条例明年就能制定出台。


  “城管警察”非设不可?


  李廷贵介绍,今年1月—10月,城管队伍遭遇阻挠和暴力抗法事件230宗,86名执法人员受伤。李廷贵在建议中提出,市、区两级城管队伍中应设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队伍,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管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为城管执法提供保障。


  对此,市人大代表的反应并不热烈。“建立城管警察,这个依据在哪里?”容小梨首先提出质疑。她表示,“城管部门可以请公安参加城管部门的联合行动,并不一定要建立一个警察队伍。”市城管局副局长孙金龙解释,联合行动是临时方式,并非长效措施。城管部门的大行动,每年不少于200个。如近日整治泥头车的各项行动,都是比较大的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有“城管警察”将会事半功倍。


  “但是泥头车的整治不仅涉及到治安警察,还涉及到交警。”容小梨说,如果城管成立了“城管警察”,将形成职能交叉。


  陈小清建议,广州可以考虑建立由公安局领导的快速反应机构,配合城管在执法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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