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收银台除安装视频监控外,应设置声音复核装置,且能清晰监听交易双方对话。12月9日,《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系统规范》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参考了国内治安防范领域的国标及相关法规,在征求北京市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商务局安监处等部门及技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该强制性地方标准。
标准规定,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下(含500人),应配置不少于2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从业人员在500-1000人之间(含1000人),应配置不少于4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应配置不少于6名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标准对商场、超市的视频监控标准进行了分类要求,规定财务室、计算机中心、结算中心、仓储库房、安全防范监控中心等门前及外延通道5米内区域应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垂直升降电梯内应设置摄像机,能清晰辨识人脸面部特征。收银台除安装视频监控外,应设置声音复核装置,且能清晰监听交易双方对话。
标准根据商场、超市治安事态发展状态及趋势,确定了红、橙、黄、绿预警等级,当启动红、橙预警时,商场、超市应停止自助存包柜的使用,改由人工存包管理方式。商场、超市必要时应对出入口人员实施安检措施。商场、超市撤销营业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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