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管局日前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昆明市城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民众征询意见。其中提到,拟在今年底前实现4000个电子眼的监控。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今年底前,呈贡县、石林县、晋宁县、东川区政府要完成监督指挥平台建设、地理信息和城市部件普查工作,并与市级平台联动运行。2010年6月30日前,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政府完成监督指挥平台建设、地理信息和城市部件普查工作,并与市平台对接联动,达到数字城管系统覆盖全市14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主城区,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此外,市和县(市)区城管监督员,结合工作轻重,按1-4平方公里,明确1名配备城管通的监督员到位巡查。
同时,明确了共享公安视频信息管理城市,并列出具体时间表。对于公安视频监控(不涉及公安保密的信息)将与“数字城管”系统实现共享,其视频信号可任意切换、查看、调整,并进行视频立案。视频监控将与城管监督员一起,实现发现问题、上报问题、核实问题、监督指挥处理问题。具体时间表为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盘龙区、官渡区、市交警指挥中心大部分视频监控信息进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预计2000个监控点。年底前,推动完成五华区、西山区、石林县、晋宁县、呈贡县、东川区和安宁市视频监控信息进入市监督指挥中心,预计2000个监控点。2010年6月30日,预计完成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视频监控信息,进入市监督指挥中心,约300个监控点。
昆明城市管理有一套
监督员瞒报、假报要开除
昆明市的城市管理要求越来越精细。为了实现无缝管理城市,达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市城管局日前提出,各办事处(乡镇)要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四级网格”建设,通过划网格来进行城市管理,《昆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公开征求意见。
四级管理网格划分为:一级为办事处(乡镇)行政主要领导和本级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中队等人员;二级为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三级为社区(村)指定的治安、城管协管员和文明卫生监督岗等;四级为辖区公共单位责任人。网格化管理内容包含了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及城中村环境卫生、建筑渣土及散体物料、违法建设查处及临街主要道路建筑物立面管理、园林绿化等7个方面,并制定具体的管理标准。网格主要责任人将对网格内所有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负总责,网格工作人员直接责任包括发现、处置和核查。
城管部门提出,市和主城四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建立工作对口联系制度;主城四区各办事处(乡镇)要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四级网格”建设;其余县(市)、区各办事处(乡镇)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四级网格”建设。建立起网格管理机制后,将按受理、立案和派遣、任务处置和反馈、协调督查、结案等五个环节处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有虚假结案等情况的,将严厉问责。
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中提到,城管监督员信息采集有虚报、漏报、瞒报、假报行为的,按考核规定处罚,直至开除。对于恐吓、威胁、侮辱城管监督员,或抢夺、偷盗、损坏城管监督员的信息采集器,或采取暴力手段致使城管监督员的人身受到伤害、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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