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国庆安保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总结国庆60周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深化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围绕事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等进行部署。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民警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国庆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和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陆续开展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60周年大庆营造了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将国庆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中形成的“以点保面发挥全警整体作战优势”,“强化科技手段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讲究执法执勤方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的制度规范,落实到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以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各地要认真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
会议指出,公安部部署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5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2.2万起,其中醉酒驾驶1.9万起,罚款处罚12.2万人次,暂扣驾驶证10.8万本,行政拘留1.7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4.5%、38%。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启示我们,今后研究每一项工作,采取每一项措施,都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更多地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
会议指出,各地在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如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方法手段,加强常态管理及宣传引导等,这些经验都是抓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宝贵财富。同时也要看到,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四个一律”没有得到严格落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还大量存在。
鉴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安部决定将原定10月15日结束的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在下一步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不松劲,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整治的力度,巩固大城市整治的成果,并向中小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延伸;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酒后驾驶违法与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和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进行探索;进一步提高打击酒后驾驶的能力,继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具有法定资质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宣传沟通机制;进一步带动对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会议强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继续解放思想,以创新的精神破解难题,切实抓好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不断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就加强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区”等载体的评价考核机制,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能力,强化交警队伍建设等事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此外,会议还就抓好当前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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