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联合省内多家新闻媒体开展的“您心中满意的公安民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长沙公安队伍的满意度评分为86.63分,群众满意率不断攀升,警民关系更加密切。这既是广大公安民警努力的结果,也是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
让基层民警安心、安全、安居
“基层实则工作实,基层强则全警强”。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
在制定下发《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12月,长沙市委、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三向”,即重心向基层转移、警力向基层下沉、待遇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三安”,即让基层民警安心、安全、安居;努力实现“三力”,即激发民警活力、增强基层实力、形成防控合力。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特别就如何解决民警“三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心”就是坚持正确导向,鼓励民警到基层所队去,逐步形成基层经济待遇比机关优、提拔机会比机关多、受奖比例比机关高的引导机制。“安全”就是大力改善装备条件,优先装备基层、重点倾斜基层、全力保障基层,千方百计保证基层民警的安全。“安居”就是加强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基层所队办公、生活用房问题,使派出所、警务室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使基层民警安居乐业。
在长沙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该市公安机关“三基一化”建设得到了极大发展。在基础设施方面,截至今年6月,该市公安机关全面完成了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合格率均达到100%。在警务保障方面,进一步改善一线民警必需的执法执勤装备、防护装备,在全省率先为基层民警配备“科技六小件”。为加快科技强警步伐,该市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暨城市治安防控系统建设纳入了全市100个重点工程项目,预算投资达7700余万元。同时,公安财政投入实现了随物价指数同步增长。
聚集多方资源助推公安工作
长沙市委、市政府抓公安工作,把着力点放在创建“平安长沙”、打造“平安和谐模范城市”等各项目标上,全力支持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众治安满意度。
今年5月1日,《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经过湖南省人大审查通过后正式实施。这是长沙市历史上首次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立法。该规定实施后,城市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好转,城区交通拥堵率下降了11%,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减少,街头犯罪减少,城区摩托车闯“禁行”违法现象得到基本杜绝。截至今年7月底,该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9.74%、68.42%、34.52%、79.06%。
今年3月底,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公用事业管理等有关部门正式启动了全市出租车社会治安联动防控体系,将出租车驾驶人的行业优势转化为治安资源。全市1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通过“警‘的’联动、警媒协作,密织网络、立体巡防”,在提供犯罪线索、参与治安防控、协助打击违法犯罪、开展社会救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城市治安。据统计,自3月下旬以来,该市出租车司机共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警情836起,协助抓获了一大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为基层民警健康发展“增氧”
今年4月上旬,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巡警大队民警易浩通过竞争上岗考试,升任中队长。该大队和易浩一起解决副科实职岗位的还有15人。
由于多种原因,长沙市公安机关基层领导岗位职数较少、职级偏低。近年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公安基层所队领导和民警的职级待遇问题,为公安队伍和民警个人的健康发展“输血”、“增氧”。长沙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对长期工作在基层、达到一定年限的民警,优先解决职级和警衔,尤其是对长期工作在基层、表现特别优秀的民警还可以破格重用,让在基层工作的民警不吃亏,有想头、有甜头、有奔头。”2008年以来,长沙各区、县、市的72个建制街道公安派出所全部升格为正科级机构,所长、教导员明确为正科实职,副所长明确为副科实职;非建制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农村派出所明确为副科级机构。同时,一次性解决了男性年满57岁、女性年满52岁的63名基层一线民警的正、副科级职级待遇。从今年3月起,418名年轻民警通过理论考试、体能测试、演讲面试、民主推荐等一系列程序,走上了中队长、指导员等基层领导干部岗位,全部解决了副科级职级待遇。
长沙市委、市政府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关心,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今年上半年,该市公安机关破获的抢劫、抢夺、诈骗、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五类多发性犯罪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了8.83%,有效控制了“两抢一盗”等街面犯罪多发的势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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