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构建安全城的五年综治历程
2004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围绕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从强化基层基础入手,着力在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上下功夫,不断推进创安迈上新台阶。5年多来,全市刑事综合发案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社会持续稳定。2006年,包括平安建设在内的“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位列第一。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对全国661个城市进行评价,哈尔滨市在30个最安全城市中位列第15。2008年,万人发案率连续3年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位最低。今年5月,被中央综治委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夯实综治创安基础合力打造平安城市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与各区县(市)、主要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各区县(市)及街乡(镇)也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并结合行业职责和特点,一家一状。出台《市综治委工作规则》,完善工作例会、五部委负责人会、成员单位述职、情况报告等制度;建立“区、县(市)综治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沟通联系;修订《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本职责和工作制度》,建立规则。完善《成员单位及委员创安联系点制度》,开展“五个一”活动,帮扶基层创建。在街乡(镇)统一设置“综治维稳办”,配备专职人员,以此为依托,建立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市、区两级财政综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两次上调经费标准;市里每年拿出1000余万元,组建专职治安员队伍,市和区县(市)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物技防建设。
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全力保持社会稳定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出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明确党政领导维稳第一责任,落实党政领导“五包”工作要求;出台《关于重大群体性事件初级处置工作的意见》,规范群体事件界定标准、处置原则和预警机制。市委、市政府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则》、出台《城市房屋拆迁维稳风险预测评估实施细则》,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原则、方式和方法。去年全市18片棚户区改造,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开展“区县(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攻坚等“统一行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全市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1575件,化解率88.6%。
细化三防工作措施大力完善防控体系
构建“五道防线”。主要街路建立“交、巡警治安责任区”,强化巡警打击职能,增加特警巡防任务;在一、二类街道设置巡逻车,24小时巡逻;社区警务车加强对三、四类街路巡控;出城卡点实现“四门落锁”。重点部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安保措施;公安部门组织内保力量在单位和周边区域巡逻。协调工商民警、城管执法人员、公交和文化稽查等力量,加强对管辖范围管控。从“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选聘专职治安员,实行人员、时间、路线、任务、报酬“五定”,在背街小巷巡逻;普及农村治安承包责任制,选聘专职治安员负责村(屯)治安。组织动员“三老”、低保户看楼护院,开展农村“十户联防”。全市形成以民警为主导、以行政执法力量和专职治安员为骨干、以治安志愿者为补充的人防格局。推行封闭小区工程,组织开展“安全门”、“平安灯”工程,推进“三铁一器”、消防设施工程,实施“杆灯眼”工程。目前,新建小区100%全封闭、68%老式住宅小区全封闭或半封闭;街路、门市、楼道灯安装率达90%,庭院、广场灯安装率达85%,村(屯)灯安装率达70%;党政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铁锁、铁栅栏、保险柜、报警器安装率95%以上,农村大户简易物防安装率70%以上;已编号定位报警杆115969个,安装门市灯69679盏,增设监控眼36510个,基本实现“杆有号,门有灯,处处都有电子眼”。以110指挥中心为平台,以公安分(县)局为枢纽,以派出所为支撑,整合资源,实施“天眼”工程,推进区域性监控系统建设;动员农户安装简易技防。全市重点单位技防安装率达100%,居民小区达82.7%;18个分县(市)公安局、42个派出所建成监控分中心和监控室,监控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命案必破,组织开展严打“秋风行动”。去年全市刑事综合发案少发1202起,杀人案件18年来最低;命案破案率达92%;打掉恶势力团伙40个,抓获犯罪成员178人,打掉犯罪团伙数量居全省第一。
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提升管控能力
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办法》、《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通过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丙戌行动”、“留守儿童维权行动”,强化帮助、教育和管理措施,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监护体系。重点解决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吸毒人员管理、教育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实施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通报制度,开展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三个排查”。实行四级定期排查、逐级备案制和责任倒查制;定期分析、确定突出问题,明确主体,限定期限,通报成效。去年,全市杀人、抢劫、伤害、放火等案件分别下降5.8%、9.6%、12.2%和26.5%。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去年全市各类事故次、伤、亡指标分别下降52.39%、57.95%和15.83%,安全管理形势明显好转。
深化群众创安活动着力提高创建质量
哈尔滨市在开展平安校园、交通、市 ⒓彝サ然疃∩希罨褐谛源唇ɑ疃2006年,哈尔滨市“平安家庭”创建被评为全国先进市。目前,全市94.5%的街道、95.3%的乡(镇)和94.4%的社区、79%的村、88%的单位被命名。对已命名的单位进行跟踪考评。邀请有关领导向市民开展宣讲活动;市委书记杜宇新两次做客中央电视台,介绍哈尔滨市创安成果。积极开展“创安宣传月”,增强群众参与意识。据调查,全市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率和参与率为91.9%、96.8%和82.2%,分别提高1.9%、2%和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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